星韵讲堂 | 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
2025-09-16
2025年9月12日下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第十五期“星韵讲堂”如期举行,本次讲堂由本所潜云婷律师主讲,主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

前言:预付式消费也即会员卡充值消费已经是大众消费经常选择的消费方式,因为会员充值消费往往会有较大的优惠幅度。例如干洗、汽车美容、健身、教培等等,近年出现的新零售app充值兑换等消费方式涉及到退充值款也适用预付式消费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在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中,涉及退费退款问题,消费者常常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陷入维权困境。
本文旨在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涉及的退款问题结合法官审查的思路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1、审查合同及条款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根据《最⾼⼈⺠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事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规定(下称”解释),“一经开卡,概不退款”“遗失不补”等常见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如果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应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满8周岁的儿童)订立的,合同本身无效,经营者应当返还预付款。
2.、审查合同解除权:谁有权解除合同?
经营者的违约行为:如果经营者出现《解释》第十三条所列的情形,例如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未经同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承诺的“不限次数”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消费者的情势变更:如果消费者因身体健康等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明显不公平,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七日“冷静期”:《解释》赋予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消费者可以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但如果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已从该经营者或其他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则不适用此规则。
3、计算退款金额:关键在于是谁的过错
这是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的核心,计算方式因合同解除的原因不同而有显著差异,旨在体现公平原则。
因经营者原因解除:对消费者更有利。已消费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折扣价或优惠比例计算。
因消费者原因解除:已消费的部分将按商品或服务打折前的原价计算。这可能会使您能退回的余额减少。
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处理:如果赠品已使用且无法返还,会综合考虑赠品价值、合同金额、履行情况等因素,判决消费者进行适当的折价补偿。此外赠送的金额不退。
4、其他重要考量因素
举证责任:消费记录、合同等证据通常由经营者掌握。如果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作对其不利处理,可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相关事实,这有效缓解了消费者的“举证难”问题。
惩罚性赔偿:如果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恶意终止营业、卷款跑路,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涉嫌犯罪的,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5、总结与提醒
《解除》出台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明确,且法院审理过程中更注重公平。审理的核心在于审查合同效力、明确解除权归属,并根据过错原则来计算退款金额。
作为消费者,为避免纠纷,建议在消费前谨慎选择信誉好的商家,确定经营者主体信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退费、转让的内容,拍摄经营者张贴在门店的营业执照,并保留好付款凭证、合同、聊天记录等所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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