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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真的是这样吗?——庭审有感
不知是运气还是晦气,我有幸半天内在法庭上遇见两位没有带委托书的法律人:一位是我的对手——江苏某律所主任;一位是我不认识的本地某法律服务所的实习律师——一个漂亮的MM。且不说后者为刚出道的新人,但相信能通过天下第一考的法律人也应该了解出庭是必须获得授权的,除非是自己的官司。也许是出于还没有取得执照的考虑,这位年轻的女同行告诉法院自己是公民代理,但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法官告诉她,公民代理要代理人和委托人同时来法庭当着法官的面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但面对这位文弱、单纯、年轻的“代理人”,法官也不知该如何“处置”,最后也是在双方没意见的情况下继续开庭。若果说,这位年轻的MM尚无经验或许情有可原(其实是不能原谅的,尤其是作为她所在的律所、法律服务所,这是起码的常识的违反。若在本所至少公开谴责、考评不及格),然无独有偶,我所面对的代理人则是一位资深律师(权当时髦词用一回),而且还是事务所负责人,居然也有这样的故事,而且还感觉不错,理由似乎很充分。不得不让我心血来潮,作为我律师生涯中值得记录的一次“庭审轶事”,与各位分享。
2013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