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四十三场:杭州市市场管理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0-09-19
9月19日,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邀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民法典》讲座。这是吴律师第四十三场《民法典》讲座,已然追平2007年宣讲《物权法》的“疯狂程度”,而新的记录,仍在创造。
为了讲好这一场具有特殊意义的民法课,吴律师针对讲座受众的特殊性,三易其稿,在原定“七大热点”的基础上,从《民法典》的1260个条款中共挑出十余个话题,与现场以及通过直播收看的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分享。
“游戏规则改变,结果就会改变”,吴律师首先以自己经办过的案件为例,阐释《民法典》出台前后,对于同一事件,法律上会做何种不同处理,由此引发受众对于《民法典》学习的兴趣。继而详述土地自动续期、合同监管、格式条款、定金新规、姓名权与名称权、高空抛物等多项制度的新旧对比与理解适用。此外,吴律师还延续了一贯的吴氏风格,与处长老同学、办公室主任等朋友进行调侃,轻松调动现场氛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正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月红副书记所倡导的,法律不仅要宣贯,更需要实践,这是“法治”对政府部门及每个公民的呼吁。而在普法课程中,“为大家埋下一颗种子”,则是法律人的贡献及担当。
文/王雪薇
图/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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