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的钱江晚报D14版刊登了一篇文章,报导了一位来自江西的18岁寒门姑娘来杭打工意外摔倒戳瞎眼睛,在工作单位明确表示拒绝负责的前提下,仍然决定无偿捐赠角膜的新闻事件……
还不满18周岁的小胡,一直梦想着半工半读,学成一技之长后赚钱让家人过上好生活。家境贫寒的她,高中辍学出来打工,可没想到命运突然跟她开了一个大玩笑。刚到杭州打工2个多月,就在工作时意外摔倒,脸朝下撞到茶几上,不偏不倚,一只摔碎的玻璃杯刺入她的眼袋处,小胡眼前一片漆黑。当班同事立刻把小胡送到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生给小胡的眼袋处缝了15针,并从眼球中拿出一块1.5厘米长的的玻璃碎片。医生发现,小胡受伤的左眼内容物几乎全部流失,视力没有光感。由于复明的几率几乎是零,眼球几乎没有保留的意义,医生建议小胡做眼球摘除手术,安装义眼座。巧合的是,玻璃片从小胡眼袋部位插进,相当于照相机镜头的眼角膜却完好无损。
“摘除的眼角膜可以移植给等待角膜移植的病人,让他们重获光明,你愿意吗?”医生试探着问这个18岁的姑娘。“女儿啊!眼球留着以后说不定还有一线希望,眼球要是摘除了,就连最后一线希望都没了呀!”说这番话时,小胡的父亲已是声音哽咽。懂事而坚强的小胡强忍着泪水说:“签吧。”说完,还未满18周岁的小胡在捐献眼角膜志愿书上签了字,见多识广的医生禁不住也流下了眼泪。与小胡在遭遇重大不幸后做出义举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她的工作单位相关负责人却明确表示拒绝负责。除了当时同事把她送到医院,再没有任何人来探望过她,一万多元装义眼的钱和住院治疗费都悬了空。
事件报导以后,钱报记者找到了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曹星大律师以及高级合伙人徐建民律师,就此事进行了交流,徐建民律师随即赶往浙江省人民医院上门提供免费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