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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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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下2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买方拒绝签订合同,意向金能否收回?

作者:陈刚 来源:本站
点击:1860 日期:2010/5/6 16:03:56

答:能否收回关键要看意向协议的具体条款。意向协议里一般都将意向金作为定金对待,也就是双方约定,支付定金的买方如果不签订合同不能收回定金;接受定金的卖方如果不签订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单从这一条看,买方拒绝签订合同,就无权收回定金。
    同时,意向协议还一般约定了房产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即一般约定了房产价格、支付方式(包括首付比例,首付何时打到指定账户,中介何时将首付付给卖方,银行按揭办理,按揭款支付时间等)、交房日期等。
    如果意向协议约定首付三成,但按照目前政策和买方情况,只有首付五成才能办理按揭,那么买方拒绝签约,应该不适用定金法则。
    如果意向协议约定不明,可能就对买方不利,卖方可以主张定金责任,不予退还定金(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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