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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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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参加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调整法律论证座谈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
点击:1306 日期:2010/2/2 17:21:01 |
2009年2月12日,本所律师吴清旺参加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调整法律论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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