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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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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系列讲座”之十六、十七精彩播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1437 日期:2010/2/2 16:51:06

    2008年8月22日,本所全体律师在会议室开展了第十六次业务学习。由李兴淳律师主持。本次学习重点关注了“处理案件时理清法律关系的重要性”问题。李律师以自己代理的一件申请再审胜诉的案件为例,分别讲述了该案一审、二审中律师未分清法律关系致使败诉的原因及案件最后处理结果。此外,李律师还总结了历次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得到的收获体会,并建议以后开展学习活动应更注重如何从具体的各案总提炼出同质的东西,以便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2008年8月29日,本所全体律师在会议室开展了第十七次业务学习。本次学习由王建林律师主持,题为:“办理刑事案件的几点体会”。王律师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将刑事案件的办理分为“接待当事人”、“侦查、审查起诉与开庭前”、“法院受理后开庭前”、“庭审”和“庭审后”几大阶段,分别阐释了在这几个阶段,案件的特征和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须特别重视的问题。包括在分析案情时如何宽慰并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会见时如何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取证时如何规避风险,最大发挥证人、证据的作用以及如何利用法院在取证过程中的作用、如何充分准备开庭所需的资料、材料以及如何在庭审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和庭审后与委托人、当事人进一步沟通的要点等。内容详实生动,对实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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