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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荣誉|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获评浙江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1年4月20日

2021年4月17日上午,浙江省律师协会在杭州召开十届理事会第六次(扩大)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晓波,省律协会长郑金都等律协骨干成员均列席本次会议。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以及本次接受表彰的“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个人”,受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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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除对2020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2021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展望以外,还特别设立了表彰环节,向在抗击疫情、民法典宣讲等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授予表彰。吴清旺律师作为“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个人”代表上台领奖,接受浙江省律师协会对其78场《民法典》讲座宣讲工作的“官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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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如此“疯狂”地宣讲《民法典》?吴律师认为,除普法意义外更重要的是在尽一个民法人的本分。
“作为民法人,《民法典》学习与分享是自然而然的事。就像律师当然要出庭,当然要尽心尽力维护客户利益,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10年的大学,硕博民法6年,在《民法典》出台之际,无论是作为民商法诉讼律师还是作为民法专业的弟子,《民法典》就是自己的本行,犹如自己的饭碗。若不认真学习、积极宣讲,无颜面众多同门师兄弟师姐师妹,更无法面对自己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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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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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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