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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三十五场:台州司法局公证与司法鉴定人员培训班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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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下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邀为台州司法局公证与司法鉴定人员培训班学员讲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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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吴律师着重强调了法律工作者在《民法典》修订后建立体系思维的重要性,从整体框架层面带领学员们认识《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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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结合在场学员的职务特点,吴律师在梳理《民法典》九大实体规则变化的同时,特别结合了程序上的证据内容,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民法典》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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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特别强调:“事实上,《民法典》的每个新规则都必定与证据有关,因为《民法典》的规则最终还是落脚在要件本身,而要证明这些要件(主体、权利、行为、后果、因果关系、责任……)必然都离不开证据”。

文/王雪薇

图/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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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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