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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三十四场:省委政研室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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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邀为省委政研室的领导干部们讲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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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省委书记的“智囊团”们,吴律师此次授课不再以具体的制度为重点,而是以“《民法典》的精神”为纲,将具体的制度和问题串联起来,带领在场学员们管窥《民法典》的奥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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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以“《民法典》的精神”为题,本次讲授自然需以“平等原则”这一最为体现《民法典》“保护私权利”精神的原则为开篇。吴律师从《物权法》诞生的曲折背景讲起,继而叙述《毛主席去安源》一画拍卖案的来龙去脉,一直延伸到《浙江省民营企业促进条例》及《民法典》的制定,展现“平等保护”四字写入法律、深入人心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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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吴律师又对《民法典》各编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提纲挈领地阐述,并在讲座中场休息及结束后,针对在场学员提出的有关民间借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文/王雪薇

图/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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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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