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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四场、第五场:杭州市文广旅游局、西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7月09日

6月30日上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邀至杭州市市民中心,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相关负责人就《民法典》进行专题解读。7月1日上午,吴清旺律师又赴西湖区机关综合大楼,参与“推动实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为西湖区委、西湖区人大常委、西湖区政府、西湖区政协、西湖区法院、西湖区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就《民法典》进行专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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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将这两次讲座的重心放置于《民法典》的“典”字,开篇即开宗明义的解释《民法典》何以为“典”,何以为“治国理政最基础、最根本的内容”。吴律师指出,民法是权利、文明的法律表达,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民法典》通过权利义务责任构建一张网,同时引导、倡导社会最需要的价值观,因此,《民法典》可称为当代文明的中国方案。而后,吴律师通过案例对民法典的精神进行解读,将抽象的概念具象化,并结合时政,讲述《民法典》如何助力“完善交易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最后,吴律师总结道,民法典是人类理性的成果,也是中国智慧的展示,倡议大家一起努力,把纸上的理性落实到现实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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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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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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