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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讲堂|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实践价值及疑难问题分析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6月03日

债权本以相对性为原则,债权人请求对债务的履行只能针对特定债务人发生效力,而不能随意向第三人扩张。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愈加复杂。在所谓的“连环债务”、“三角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怠于对自己的债务人主张债权,实则减少了债务人可供清偿自身债务的责任财产,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可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在实践中既能有效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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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品牌活动“星韵讲堂”2020年第二期(总第四十二期)顺利开展。本期讲堂由蔡妮律师为大家带来主题为《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实践价值及疑难问题分析》的讲座,本次课堂采用了钉钉直播的方式进行全程直播,本所律师就此主题进行了学习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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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对债权人代位权法理分析、实践操作、疑难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蔡律师首先从自身办理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出发,就该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挑战和难题做了细致地阐述,包括案件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权纠纷、审理过程中遭遇的意外障碍、执行过程中的苦尽甘来等多方面内容。随后,蔡律师列举了类似关联案例的生效裁判文书,对相关文书的裁判观点和依据进行了分析。最后,蔡律师从构成要件、次债务的举证责任等方面提出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疑难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蔡律师生动的讲解引起了在场星韵律师的浓厚兴趣,包括吴清旺主任在内的多位律师对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法律基础、实践案例、疑难解决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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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邢振宇

图/吕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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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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