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本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应邀为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会做了一场题为《以法治精神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从最高法院再审案说起》的法律讲座。本次会议由区长金承涛主持,参加会议的除了区委常委成员,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望江智慧产业园、清河坊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
吴律师认为,改善营商环境不仅仅是口号,涉及到立法、司法、企业家用法等各个层面,真正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依然任重道远。具体到企业经营层面,如何从法律规则出发打破垄断、建立平等的市场准入,尤其是对私营企业予以平等保护,乃营商环境的最重要因素。正所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连续出台了五个关于完善产权保护、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相关规定,并且最高法启动了三起著名私企产权案件的审理,从司法的角度为改善营商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基于此,作为执业29年律师,吴律师从最高法启动再审并且改判的物美张文中案、科龙顾雏军案说起,并回顾改革开放初期的牟其中投机倒把案以及90年代审理的著名油画“毛主席去安源”拍卖案以及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诞生、顺丰快递的兴起等著名事件,清楚地看出,我国的改革开放或者说市场经济的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如何看待民企、如何保护民企、如何看待新事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刑法的谦抑性、民法的开放性、法律对新生事物的包容性以及法律的底线思维等法治理念都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经济的快慢与好坏。也就是说,法律也是直接的生产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不是万能,但直接决定着企业家的命与运。
短短一个小时,吴律师一如既往——手持话筒站立讲课。虽然因为感冒而声音沙哑,但风趣幽默的讲课风格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生动而专业的案例解读依然让在座的各位“严肃”的常委会与会者感受到吴律师讲座的味道。
图/陈颖
文/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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