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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本所傅艳红律师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做《消法》法律培训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6月23日

2017年6月21日下午6:30,傅艳红律师应本所顾问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到西湖博物馆为其全体员工做主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消费者的概念和权利,经营者的概念及义务、经营者员工的义务以及一般的维权手段。

傅律师以幽默风趣的口吻,通过各种类型的实际案例出发,深入浅出地给大家讲解了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权、作为经营者员工如何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如“坐公交车摔伤的孙阿姨如何维权“淘宝店假促销,剁手党如何维权”、“快递邮件丢件按寄件人实际损失赔偿”等案例。通过一些大家都会遇到问题,傅律师从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的角度进行了剖析,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会产生哪些争议,同时作为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之后,傅律师又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公司作为经营者的义务以及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责。本次培训,傅律师以大家经常会见到的实际案例作为引子出发,以讲故事般的讲座方式引人入胜,并通过互动环节加强了大家的积极性,近200人的与会人员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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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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