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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陈国江律师受聘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非诉实验班《知识产权法与实务》课程讲师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4月07日

 

今天刚结束的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17年度首次工作会议上,本所高级合伙人陈国江律师受聘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非诉实验班《知识产权法与实务》课程讲师,聘期五年。本次受聘的课程讲师共10位律师,均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执业经验。据了解,陈律师已圆满完成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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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三为陈国江律师)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创办了非诉实验班,非诉法律实验班系浙江财经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重点培养熟悉非诉业务的主要类型与业务流程,具备从事非诉法律业务能力的法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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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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