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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通报|童卫华律师担任本所执行合伙人兼事务所副主任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7年3月27日

鉴于童卫华律师在业务领域的突出成绩和对事务所的贡献,经星韵所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童卫华律师自即日起担任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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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卫华 律师

童卫华,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2年开始专职从事法律服务,进入星韵所工作十余年来,担任过多家政府单位、国有企业或大型民企的法律顾问,办理过大量金融、保险、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执业以来,主要从事金融、保险、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并为相关企业提供公司设立、治理、改制、投资并购等法律服务,是一位既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又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技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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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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