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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125场:之江实验室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1月17日下午,本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受之江实验室邀请,以《民法典八大热点问题解读》为题作民法典专题讲座。

这是吴博士在再次获聘之江实验室律师服务团副团长一职之后,首次来到实验室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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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不一会儿就坐满了赶来听课的博士、研究员,不少人手中还拿着一本鲜红的《民法典》。面对场下济济一堂、学历浓度爆表的学霸们,吴博士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上至立法宗旨,下至柴米油盐,结合一个个案例为在场的博士学霸们带来了一场实用而有趣的民法典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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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博士首先指出了制定和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民法典是一部权利保护法。民法慈母般的目光不仅关怀着民事主体从诞生到死亡的每一刻,吴博士更是结合胎儿待留份制度和民法典第994条说明了民法典对权利的保护更是追溯到一个人出生前并延续到死亡后。小到柴米油盐,大到成家立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覆盖在民法典密织的网罗之下;上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下至财产安全,民法典捍卫一切我们自己知悉或不知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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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吴清旺博士指出,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的政策文件,正是民法典平等原则的体现,也是民营企业最需要、最好的营商环境。除了平等原则之外,民法典所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自愿原则都是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基石和保障。正如吴清旺博士所总结:“遵循民法理念,则社会文明。践踏民法理念,则人类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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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吴博士结合大量案例向学员们解读了《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

如果要选出一个最易发生纠纷的法律关系,借款关系肯定是热门候选之一。吴清旺博士向在场的博士学霸们提问,如一老板承诺于5天后借款给朋友,但到期后因资金问题无力履行,是否承担责任?成为裁判者的博士学霸们踊跃参与,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吴博士结合民法典第679条的规定,指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借款时才成立。”就借款利率的问题,吴清旺博士还为观众解读了新旧法规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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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评选一个影响最大的案件判例,南京彭宇案一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选项。吴清旺博士借此解读了《民法典》著名的“好人条款”第184条的来历。“见义勇为者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非故意不担责”的规定为大家当好人、做好事解决了后顾之忧。但是吴博士结合中国古代法律和域外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目前法律对“只需举手之劳便可救人一命而拒绝救助者”还缺乏制约或惩罚机制,是令人遗憾的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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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评选一个“身世曲折”、来之不易的法条,那民法典第1064条绝对有资格入选。吴清旺博士通过陈玲案、昆山男子贷款包养“小三”案等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细细梳理了法律规定从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由夫妻一方举证”到民法典第1064条“由债权人举证”的180°转折的过程及缘由。同时,吴博士为听众梳理了四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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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吴清旺博士还介绍了《民法典》关于“自甘冒险”和遗嘱种类及效力的相关规定。

原定2个小时半的讲座,足足延长了1个小时方才结束。但各位博士学霸仍深感意犹未尽,在提问环节向吴清旺博士问出了“如某人将借来的东西卖掉该如何处理”的无权处分问题!吴清旺博士结合法条和法理作了具体解答并评价道:“这个问题被王泽鉴老师评价为游荡在民法领域的幽灵。你们已经抓住了民法中的幽灵!”此外, 吴清旺博士还回答了博士学霸们提出的诉讼时效、预付款消费等法律问题。这正是法律的魅力所在。法律背后所蕴含的公平、合理的人性光辉与哲思、辩证的智慧光芒,无时无刻不吸引人们去探索、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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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之江实验室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并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导举办、浙江大学等院校支撑、企业参与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浙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文/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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