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讲堂 | 关于“假期”的那些事儿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3年8月07日
休假制度是与工时制度相对而言的。工时制度把工作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休假制度则把休息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最低限度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对于其他的假期,傅律师也结合实际司法判例做出了分条缕析的解读。
文/傅艳红
图/王华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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