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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讲堂 | 关于“假期”的那些事儿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3年8月07日

休假制度是与工时制度相对而言的。工时制度把工作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休假制度则把休息时间作为劳动立法的内容,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最低限度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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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开展本年度第十二期业务学习。本期业务学习由傅艳红律师主讲,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详细整理了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病假、女职工三期、带薪年休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月经假、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假等。同时,针对各个假期的规定以及工资发放、制度制定、人事部门操作、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详细深入解读了各类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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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见有规定繁杂的女职工三期,其实包括了产检假、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女职工怀孕后进行产检的时间需要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如为双胞胎则产假为188天。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有权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另外,对于三期女职工,除非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情况,否则公司无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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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目前浙江还出台了“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对于其他的假期,傅律师也结合实际司法判例做出了分条缕析的解读。

文/傅艳红

图/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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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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