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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业绩
星韵案例 | 转租关系和次承租人的代位清偿权
2009年11月12日,某客运公司(甲方)与某物业公司(乙方)签订《管理大楼1-9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某客运中心站管理服务大楼1-9层共约19000余平方米房屋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十年,自200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乙方未按时缴纳各类费用,拖欠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60天以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物业使用权整体或部分抵押、转让、分包及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或将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进行擅自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物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等等。
2017
12-14
星韵案例 | 用人单位如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郭女士在某物业公司工作多年,期间工作表现良好,从前台一直升职为分公司副经理。公司与郭女士签订的最新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郭女士的工作内容为:根据公司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工作地点为杭州、台州;劳动报酬按照公司薪酬分配体系执行;工作时间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施行的不定时工作制。2016年12月,公司因工作需要,经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自2017年1月4日将郭女士调往位于台州的某项目管理处工作,担任综合主管,主要职责为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小区管理工作,相关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2016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快递方式向郭郭女士送达《工作调动通知书》。郭女士签收通知书后明确表示拒绝工作调动,但仍于2017年1月份前往某项目管理处报到,但拒绝服从项目管理处的管理录入指纹用于日常上下班考勤,且此后偶尔前往项目管理处。
星韵案例 | 出借个人银行账户究竟担何责
2012年3月1日,原告纪某与被告一某能源公司签订煤炭销售合同一份,期限一年。在被告一某能源公司的指示下,2012年3月15日,原告向被告二叶某个人银行账户转入100万元预付煤款。2012年3月21日,被告二叶某将100万元预付煤款转入被告一某能源公司银行账户。后原告陆续从被告一某能源公司处拉走价值422001元的煤,剩余577999元价值的煤被告一某能源公司未履行。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一返还577999元,被告二负连带责任。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