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136场:省律协申请律师执业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24-04-23

雨生百谷,万物向荣。2024年4月23日上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博士受省律协邀请,前往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为2024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作上岗培训课授课。这是吴博士本年度第四次受邀为准律师授课,讲台之下,又是一批全新的面孔赴此“一期一会”。

 

 

 

本次讲座,吴博士以《民法典时代的律师新思维》为题,为学员梳理了民法典的篇章结构和体系要义以及律师执业的思维方法。

讲座伊始,吴清旺博士首先指出民法典的重要性及其来之不易。早在1902年,中国就开始了第一次制定民法典的尝试——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奉命主持制定《大清民律草案》,直到1911年才起草完成,最终因清朝灭亡而未能颁行。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终于正式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现在我国台湾地区施行。今天大家看到的《民法典》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历经5次编纂工作方才出炉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吴清旺博士也借此向学员们展示了一张自己今年年初与西南政法大学金平教授的合影,并向大家介绍了这位唯一健在且亲历新中国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民法专家。每逢民法典讲座,吴博士都会以这样的方式向金老师表达敬意!

法条上达法律,下通案例,是专属于法律职业人的“接头暗号”也是彰显律师专业性的道具。无论是在同行交流、法庭辩论还是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以条文序号直接指代条文内容是一名合格律师的基本功。民法典共计1260个条文,分7编8部分,每编条文不一,看似无规律可循,但可通过技巧加深对民法典各编条文数量的记忆,进而加深对民法典的体系化认识。

 

百闻不如一试,吴清旺博士以一个小游戏让学员体会了体系化思维对于找法的作用。三位学员自告奋勇上台参与“谁是大海捞针高手”的小游戏。三位挑战者在五分钟之内按照要求在不借助网络的情况下于《民法典》中寻找两个法条,分别是“法条1:违约行为在一定情形下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和“法条2:当事人一方违约,既损害对方人身权又损害财产权,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短暂却又漫长的五分钟之后,一位从部队退伍的学员圆满完成了任务,成为历次挑战游戏中第三位成功通关的挑战者!

 

法条1是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则,却位于民法典的人格权编,体系化思维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当我们适用一个法条,就是在适用一整部法典,这样的例子在法律适用中比比皆是。吴博士又以夫妻之间的“空床费”“忠诚协议”以及夫妻一方单方许诺赠送巨额大礼事后反悔等案例,讲解了民法典第464条、第1065条和第658条的对于夫妻之间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的影响。

 

最后,吴博士指出建立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能协助律师准确锁定案件的请求权基础并制定恰当的诉讼策略。吴博士结合曾轰动杭城的出租车司机杀害女大学生案、上海金融法院适用“格式条款”相关规定的民法典第一案等案例,深入讲解了请求权基础不同对诉讼策略和审判思路的巨大影响,并借此指出理解和掌握法律概念的重要性。如“违约责任”“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都有责任二字,但它们是同一个维度下的概念吗?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如果律师对法律概念掌握不准确,轻则闹出鸡同鸭讲的尴尬,重则可能因为基本功不扎实而影响一个案件的成败!

最后,吴清旺博士寄语在座学员,要做一个快乐有味的律师,在工作上享受乐趣,以专业赢得口碑,在生活上,以爱好充盈人生,在律师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文/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