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士民法典讲座 | 第一百零二场:天杭教育集团


发布时间:

2022-10-19

10月19日,我所主任应邀至天杭教育集团兰苑校区,为小学五年级学生讲授民法典。本次授课系司法厅普法办主办、浙江卫视少儿频道录制的“浙江普法百校行”活动之一。

 

 

 

对于本次授课,除了开心之外,更让吴律师感慨的是,小朋友们对民法知识的了解,以及对于法律的浓厚兴趣。例如,在问答互动环节时,当吴律师问起:“8周岁小孩在法律上是什么人?”小朋友们居然用地道的民法专业术语回答出了正确答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继续追问:“几岁开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家伙们又异口同声道:“从出生开始!”如此抽象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概念,小家伙们居然都清清楚楚,其兴趣之浓厚、知识之了解,可见一斑。

 

有人问:“为何给这么小的小孩子讲民法典?”吴律师的回答是:“我一直认为小孩子最需要普普及的法律课就是民法典。民法典的精神就是为人处世、文明规范的准则。如民法典六大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生态文明,哪一条不是文明底线?民法典繁荣,社会即文明。” 

 

更何况,对小朋友的普法课程,何尝不是在播撒法治与文明种子?正如吴律师中学时受到律师讲座鼓舞,此后便投身律师行业一般。当本次授课结束时,吴律师请长大要做律师和法官的小朋友们举手时,小家伙们两次都齐刷刷地举起了手。问其原因,小朋友们报以二字:“喜欢”。

文/王雪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