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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2月12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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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伤”
作者:徐建民、徐涛 来源:本站 |
点击:98 日期:2010-7-19 9:38:07 |
2010上海世博会已经开幕一月有余,身边有不少朋友都纷纷趁着闲暇赶去上海一睹这世界性盛会的芳容。本届世博会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意在突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为了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更美好的城市,首先要充分认识城市自身的系统和发展规律,认识人与城市之间的关系。这不禁让我联想起最近办理的一桩刑事案件,多少和这样的主题有点格格不入…… (1)2009年8月29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刘某、梅某、杜某、孙某等人以拨打虚假投诉电话的方式将采荷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骗至本市江干区青玉路路口,围住并拍打执法车,辱骂执法人员。(2)同年9月2日15时许,采荷行政执法中队在本市江干区采荷二区农贸市场对无证设摊的梅某处以暂扣物品的处罚,遭到梅某夫妻及被告人王某、刘某、苏某等人的阻挠,暂扣物品被抢走。(3)同年9月3日11时许,被告人王某、刘某、赵某、杜某、梅某、孙某、苏某等人以拨打虚假投诉电话的方式将城管执法人员骗至本市采荷二区农贸市场附近,拦住执法车辆并殴打执法人员高某,致高某轻微伤,并导致青玉路与秋涛北路交叉口附近路段出现一定程度的堵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赵某、梅某、杜某、孙某、苏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上述所提及的所有被告人均是以靠摆摊为生的小贩,由于和城管之间矛盾频发,又不懂法律,故采取了违法犯罪行为对城管进行报复。类似的事件在全国各大城市已经屡见不鲜,在我国大大小小的城市中,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可以说已经到了剑拔弩张,每天都有爆炸性新闻的阶段。如果你生活在城市中,天天可以看见城管队员开着涂有城管标志的车辆在大街小巷转悠或在重点地段蹲守,而小贩则远远看见城管车过来赶紧作鸟兽散,落荒而逃,城管车一走,小贩又慢慢聚拢恢复营业,倒霉的少数被抓住的小贩,则不断和城管人员争执,甚至动粗,或者可怜巴巴的看着城管将销售工具和商品装上城管车扬长而去。 说实话,在我国城市中无论是城管还是小贩,看似城管是管理者,小贩是被管理者,实际上这两者都是社会的弱者,具体表现为:城管的管理职能太多,管理职权的法律依据不足,只有管理没有服务,导致城管什么都要管,结果是什么也管不好,还挨众人骂。而小贩就更不用说了,为了养家糊口,为了生存,每天早出晚归,天天提心吊胆的提防着。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各地城市的管理者理念出了问题,只知道管理而不懂得服务,只知道权和利,不知道权力来自人民,只会堵而不会疏,其结果只能形成目前城管和小贩猫捉老鼠,而城市脏乱差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我们老祖宗李冰治理都江堰的例子最说明问题,治理大江大河决不靠堵,而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我们的城市管理也是一样,应以疏为主,以堵为辅,让百姓有生存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才能理直气壮的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我们的和谐社会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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