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执业时间:1995年
一、学习及培训:
1997—2000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6—1990 杭州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
2001 7—8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证据法高级研修班
二、专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仲裁及项目谈判: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公司法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刑事辩护。
三、任职资格: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四、典型案例:
朱某某(受伤致死)诉吴某某雇主赔偿责任案(代理吴某某,对方撤诉)
陈某某诉浙江广厦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案(代理陈某某,胜诉)
周某某被控侵占、挪用资金人民币一亿多元案
范某某介绍卖淫案(无罪释放)
谢某某被控盗窃汽车40多辆案
五、部分学术成果:
1.《论和谐社会构建中对群体性事件的防治》,载《理论学刊》2005.11。
2.《宪法的价值取向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承载和体现》,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2。
3.《媒体对司法的监督》,载《河北法学》2004.6。
4.《大众传播时代对刑事被告人的公平审判》,载《星韵律师实务》2005。
5.《司法权威的树立与保障—对叫卖判决书现象的反思》,载《浙江工商大学法律评论》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