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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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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一等奖作者“跑”了

作者:吴清旺 来源:吴清旺律师网
点击:1607 日期:2010/7/19 17:23:37

    获奖,是所有选手期盼的事;领奖,更是令人兴奋的事;领一等奖,那是谁都愿意亲身感受的事。可是,就在昨天,我就有幸看到一等奖作者领奖时“跑掉了”。

    昨天(7月17日),一年一度的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在之江饭店举行,作为评委,我负责第一板块——民商法律师实务论文点评(本次评选采用每位评委负责点评一个版块,同时参与其他版块评审)。

    这个版块共有七篇论文,六篇的作者到现场发言交流,主要涉及房屋买卖(2篇)、质押(2篇)、土地法修改1篇、房屋拆迁1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篇。其中由两名作者合写的关于保单质押的论文质量较好,实务与理论结合紧密,针对实务有理论上的分析,且形式规范,语言表述、逻辑分析都相对严谨。相比于另外六篇,要明显好一些,是一篇优秀的文章。对此,我在现场点评时也明确表达了我的点评意见。相信,无论是在场的参会作者还是评委包括律协工作人员都非常清楚地知道我的看法。

    经过一天的研讨交流,终于进入综合评判环节,经过各位评委推荐并经集体讨论,最终从初评产生的27篇文章中评出6篇三等奖、3篇二等奖、1篇一等奖。在经典颁奖音乐的伴奏下,获奖选手从低奖级到最高奖依次上台领奖、握手、合影……

    这时,绝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一等奖作者“跑”了!当支持人宣布一等奖上台领奖时,居然会场没有反映,大家熟悉的“热烈掌声”竟无法送出?!会议组织者立刻联系作者,反馈回来的消息,让人目瞪口呆!这位上午上台发言的作者(也是一位理论研讨的积极分子)告诉工作人员:她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文章会得奖,所以就提前回去了。

    说实话,虽然作者不是我们单位的,我没有什么值得特别高兴,但是恰巧产生在我负责点评的板块,我的推荐得到各位评委的认可,如此也就与我有了一点“关联性”(律师最常说的话),她的这一番回答倒让我好好思考。

    第一点感想——印证了周围朋友经常说的一句话:吴清旺不善于表扬别人。你瞧,你认为优秀的文章,就连作者都没有听出来,至少你的表扬没有让作者感觉到这话的力度。这倒也是,想想自己的儿子,终日被我批评,以至于都不相信我会表扬他,也不期望会表扬他。我的助手总是比别人助手辛苦些,要求总是那么多,还经常要求“穷尽自己的能力”,地球上谁能穷尽?岂不是地道的痛苦的完美主义者?辛苦的打拼养成的“恶习”影响了别人,也苦了别人,实在不好意思,甚至有些愧疚,尤其是对身边的人。所以近年来,自己努力改变,试着用“鼓励教育”。但仔细一想也不对呀,我的确善恶分明,直来直去,但面对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我还是不吝美言的。我记得上午点评时,对这篇文章的优点以及认为相比最好的结论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只是加了一个前提——在我所负责的这个版块中相比而言。

    第二点感想——可能是当下的人们听好话听多了,美言已无价值。的确,抬眼望去,满街的豪言壮语,不就是一个普通楼盘吗,竟然一律都是“鼎极钜献”;不就是三个人聚会吗,居然被称之为“盛大聚会、群星璀璨”……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会场上、报告中、人际交流中哪里不是巨词、豪言漫天飞?最高级早已没有了最高级的分量,就相当于入门级,比较好就相当于批评。于是批评成为稀缺,巨词更是资源不足,我早就在思考:如果能成立一个巨词公司(暂名),专门生产、制造、出售最好级以上级别的词语,必定成为世界首富。

    第三点想到的是,当下社会不能轻信他人,宁可信其无。尤其是我们律师,终日和纠纷打交道,而纠纷中绝大多数都与失信有关,久而久之,律师尤其是资深律师就练就了一身硬功夫——大脑里形成一道铜墙铁壁似的防火墙,可以屏蔽掉一切真真假假的传说。我们的执业经历告诉我们:有证据不一定能赢,没有证据不一定会输,一审赢了,二审不一定赢,二审赢了,不一定能执行…… 只有等到判决而且是终身判决,而且是已经执行完毕,才基本可以得出结论。“十拿九稳”是没有意义的,打包票的律师是没有出息的。应验了我自己常说的一句话:世界上人要死是不变的,其他都是会变的。是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一个连规则都尚未确定的时代。

    经过这番反省,我豁然开朗,似乎找到了答案。聪明的一等奖作者绝对不是律师中的弱者,作为同行完全理解她/他在当下社会摸爬滚打养成的思维定势,面对一个普普通通的评委点评,一句普普通通的表扬,况且还前提多多,又不是领导的决定,更没有拿到证书。谁能够那么自信?还不如早点“跑”了,没有得奖也体面,该得的还会得(除非规定不领奖就取消资格,但通常不会),得了奖照样长脸。换成是我,也许也像他一样提前“跑”了。也许吧。

    只是这一“跑”客观上留下许多后遗症——让全场那么多的同行翘首期盼散发星光的一等奖选手闪亮登场的一幕没有等到,已经伸出准备拍击的手掌没有撞到一起,准备颁奖的领导没有能够把代表档次的一等奖颁发出去,准备宣传介绍的具体工作人员没办法拍到最高奖颁奖的镜头,以至于无法完整介绍本次研讨会场景……

    呵呵,没想到。做了一次评委做出这么多感想,获奖选手如果看见我的随想,相信不会怪我,也请求不要误解,我真的没有恶意。只是想,她/他看过以后跟我说:下次得奖,我肯定不会再“跑”掉了!

    也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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