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英文版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详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页 >> 查看文章  
公司金融与保险法律部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2762 日期:2010/2/5 16:58:49


概    况:
    公司证券与保险法律部(以下简称“本部”)是星韵所内部设立的一个极具专业性的法律业务部,全体律师均具法学硕士或学士学位,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资格。本部律师能为您提供公司、证券、金融、保险、涉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使您的决策配具相当经验的律师参与,形成最佳组合,使您以较小风险达到较高的成本效益。
    本部律师可随时前往中国各地或境外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毫无保留地运用其专业知识与经验向您提供顾问意见,并按需要逗留,以便参加会议、谈判或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与相关工作。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真诚、至善、高效。
    我们谨以优质的服务,回报客户对我们的选择与信任,感谢证券、保险、工商等监督管理机关的支持与帮助,以此形成本所、公司证券保险法律部以及律师本人的良好声誉。
    本部与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保持着友好和广泛的联系。

业务范围:
1.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为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增发新股、公司收购、兼并等公司证券事务提供策划和咨询;
3.为公司发起人会议、创立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签署《声明与承诺》提供律师见证;
4.为公司起草发起人协议、章程等改制、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
5.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增发新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7.为股份有限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中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8.为债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上市出具法委意见书;
9.担任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咨询公司及被担保人、保险受益人法律顾问,起草、审查、修改保险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10.就项目保险的方案设计、谈判、相应法律文件的制订提供法律服务。
11.为国外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   
12.为投保方策划保险,签订保险合同,处理履约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事务;
13.代理保险索赔、理赔、代位追偿案件的仲裁及诉讼法律事务。

服务承诺:
1.勤勉尽责,严格按《证券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法律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工作;
2.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重大问题由星韵所主要律师研究讨论,从公司的最大利益出发提出律师的判断和意见;
3.在工作中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改制与上市工作;
4.经办律师参与改制上市的全过程,律师工作主要在公司现场进行,以便在充分了解情况下及时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5.对于发生因律师未尽勤勉义务而导致工作失误,将根据律师责任的大小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情况,由星韵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收费:
星韵所将本着合理、公平的原则,根据经办律师的资历和技术水平、实际花费的工作时间以及质量,与贵公司协商确定律师的业务收费。

星韵所已承办项目与案例(部分):
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人律师);
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人律师);
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5. 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人律师、大股东变更法律顾问);
6. 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人律师);
7. 民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承销商律师);
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承销商律师);
10.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1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承销商律师);
12. 浙江富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人律师);
13. 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购的法律顾问);
14. 绍兴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购的法律顾问);
1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16.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
17.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承销商律师)
18. 浙江天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律师);
19.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律师);
20.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律师);
21.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律师);
22.杭州绕城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标的82亿元)专项法律顾问;
23.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电话:0571-85101888 传真:0571-85774336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52号(文三路交叉路口)中国计量大厦7楼
访问量:2266403 浙ICP备05028175号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