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庭审,法院裁定移杭州
历经磨难,终于赶到了一幢像古城堡一样破旧的屋前,这是一幢四五层的灰色办公楼,大概建于五六十年代吧,很有历史沧桑之感。摄影发烧友吴律师很遗憾没有带上装备咔嚓两张留个纪念。司机说,这就是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法庭。下了车,我们不禁相视而笑,出发时五个人,到法庭只剩三个,沿途还换了三个司机。
一进法庭,对方代理律师已到,法官示意我们双方先核算一下工程各项费用。吴律师单刀直入向法官递交了昨晚凌晨三点送到南京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出示了我方手中的合同原件,说明了对方修改合同中管辖条款的情况。法官显然对此大为诧异,要对方作出解释。对方律师表示,本案系其主任代理,因有事故临时代为开庭,对事实真相并不了解。法院也就不再多问。显然,对方律师也颇感诧异,一种职业的敏感让他突然间仿佛觉察一些什么,却又不是特别清晰。于是,他轻轻地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已经过了答辩期?”我心里暗喜,小样儿,就等你这句呢,午夜高速可不是白飙的!我立即出示快递底单,并指明日期,并告知法官,今天或明天一定会受到快递。见此情形,法官当场表示:移送杭州法院管辖,随即制作裁定书。
律师啊,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工作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