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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 | 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九十一场: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1年9月23日

2021年9月日下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应故交朱加宁律师之邀至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作民法典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为“不会跨界的律师不是好律师:民法典与律师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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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流,“因缘而起”。吴律师曾在五年前为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作摄影技巧的专题讲座。本场讲座伊始,吴律师特意将旧照找出,与在场的老相识和新朋友们叙旧,以“缘”字破冰。同时,吴律师在备课之暇,还特意书就一副草书,以纪念此次“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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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讲好这场“第一次在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民法典讲座”,吴律师特意采用了全新的授课模式,不再单纯地以案说法、解读法条或是进行民法原理阐述,而是结合自身的执业心得强调民法体系思维在律师实务中的神奇妙用,阐释如何将民法体系思维灵活运用在律师实务之中,通过体系思维,将厚厚的民法典变得简单明了,以臻“在民法典各编中来回自由穿梭与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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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过程中,吴律师强调律师应当养成两种思维:规范化思维与体系化思维。规范化思维即指语言表达的规范,强调律师在实践中应高度重视运用法言法语。但同时需注意不可矫枉过正,在面对当事人或法官的时候,要善于把复杂的概念转化为通俗准确的语言。体系化思维则是指需熟记民法体系,在解决法律问题时,不可将思路只局限于某一个或几个法条,而应熟练运用体系思维,通过各编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解读及适用法条。吴律师认为,只有运用好规范化思维,才能在民商事案件代理(包括法条的解读、运用以及口头或文书表述)中拥有地道的职业味乃至高级感;而体系思维则可避免因割裂各编及法条之间的有机联系而误解民法典精神,避免误解法条含义,避免在民法典的1260个法条中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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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讲座的素材与编排完全源自吴律师的个人执业心得,内容的着重点与解读的切入点较为罕见,因而得以免落学界或实务界的窠臼。律所同行交流,本应轻松随意,再加上近来咽喉多有不适,因此吴律师在备课时,本想搞一场轻松座谈式的交流。但讲座始终在良好的气氛中进行,吴律师便“一发不可收”,如同千人会场的讲座一般,一口气站着讲了三个小时,势必要“倾囊相授”。轻松的氛围一直延续至会后,吴律师与浩天信和所的律师同仁们不仅就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还分享了集体生日会的第一块小蛋糕,是谓宾主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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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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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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