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动态 | 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七十七场:浙江省血液中心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1年3月15日
3月12日下午,我所主任吴清旺受浙江省血液中心的邀请,为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作题为“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方方面面的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正如吴主任在讲座中所言“没有人能离开民法典,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每一秒都在与民法典打交道”。
吴主任走近听众身边,与“孔老师”、“徐律师”、“周老师”进行互动,并以他们举例,将法条中关于“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具体到一个生活化的案例中,既引发听众大笑,拉近与听众之间的距离,又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概念生动形象的介绍的清楚明了,使听众在欢笑之余,对保证制度有了清晰的认识。现场气氛也因此被推向了高潮,听众热情高涨。
文、图/冯鉴灵、杨蓉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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