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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二十四场:伊斯兰教培训班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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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我所主任吴清旺应邀至赞成宾馆,为省伊斯兰教职人员和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的教众和工作人员们讲授民法典。为拉近会场人员与《民法典》之间的距离,吴律师不仅延续以往的风格,用生活化的小例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之中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三十余个条款。并且在讲座中,穿插着七次新疆自由行的经历与体悟,并由此发散,时而化身小区里擅自经营、贩售馕饼的租户,时而化身大漠中被“霸王餐”、实施自助行为的店家,生动形象的展现《民法典》如何面面俱到的对私权利予以保护。三个小时的讲座下来,不苟言笑的阿訇也变得踊跃积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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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雪薇

图/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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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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