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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荣誉|吴清旺律师获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杭州市副首席代表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0年6月02日

近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聘任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担任杭州市副首席代表,任期两年。在任期间,吴清旺律师将协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杭州市开展会员著作维权、著作权保护知识普及、会员发展、摄影活动开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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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简介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ICSC)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全国性摄影团体和著名摄影家发起,经国家版权局同意,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及非营利性组织,是全球最大的版权保护组织——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的会员协会,并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高奖——版权金奖。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作为国家政府唯一指定的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摄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为宗旨。自2008年成立以来,为维护中国摄影家的权益,积极活动:向国家立法机关建议修改《著作权法》;推进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付酬相关法规的落实,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签订《教科书“法定许可”收转协议》,担任国家唯一指定的教科书摄影作品使用费收转机构;协助会员进行起诉、协商谈判,捍卫侯波(代表作:《开国大典》)、吕厚民(代表作:《毛泽东与周恩来》)、解海龙(代表作:《大眼睛》)等会员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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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简介

2015年1月6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全国省、市两级设立首席代表的工程在第十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上宣告全面启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性行业摄影组织紧密合作,积极推进首席代表的设立工作。各地首席代表的工作职责包括:发展会员,使会员摄影作品得到合法保护和传播;拓展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普及版权保护知识;开展多种摄影活动等。推动中国摄影著作权保护事业从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向更多地域辐射,在更广阔的基层生根并获得实质性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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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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