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韵讲堂 | 执行中疑难问题讨论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9年7月29日
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公证机关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认定后需要以国家强制力使当事人的法律上的权益转化为现实可实现的权益,执行程序的存在在此时便是一道桥梁,将一纸裁判或裁定和当事人权益的实现连接在一起。执行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因为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国家各部门的规定和协调不完全畅通、各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对法律理解的差异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加之经济的发展使得各类纠纷日渐多样化,我国现阶段的执行中存在着不在少数的疑难问题。
文/吕越鹏
图/吕越鹏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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