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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讲堂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之设计与纠纷处理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19年7月03日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与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和推广,计算机软件开发也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只有向着体系化、多元化、层次化发展,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才能满足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需求,与此同时,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的众多法律问题亦随之而来。只有在健全的法律规定和完善细致的合同条款的保驾护航下,计算机软件开发市场才能更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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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8日,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品牌活动“星韵讲堂”2019年第九期(总第三十期)顺利开展,本期讲堂由星韵所邢振宇律师带来主题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之设计与纠纷处理”的讲座,本所律师就此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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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振宇律师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服务多家计算机软件科技公司,在与软件相关的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方面,均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邢律师从开发项目、合同性质、纠纷关键、管辖法院等四方面出发,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所涉及的系列法律问题,使大家对该类合同有了大致的掌握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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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邢律师又从“需求确认”、“UI设计”、“软件程序开发及交付”、“验收”、“上架交付源代码并维护”等五个角度着手,同时结合实践案例,就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的主要阶段进行了细致地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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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求确定方面,邢律师指出,在协议中作为委托方应尽量将范围约定得清楚明确,除了合同标的、金额等常规内容外,产品技术要求方面的约定在软件开发合同中显得尤为重要。在UI设计方面,协议中要注意UI确认方面的约定,每一关键里程碑或阶段性工作的结束都需要得到委托方的签章确认。在软件程序开发及交付方面,邢律师指出,应明确约定设计开发期限及开始与结束的计算方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对开发期限结束的认定既有采“交付成品供验收之日”之观点,亦有采“验收合格之日”之观点。软件交付的举证责任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中均归属于受托方,通常有电子形式交付和传统书面确认两种,特殊情形下,服务器数据信息和使用情况也可作为交付的认定。在验收方面,邢律师提到协议中应对验收方式、验收时间、验收结果进行详细约定,同时就“逾期未验收视为通过”的效力以及如何举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在上架交付源代码并维护方面,邢律师认为协议中应约定明确上架的条件及前提、定义、履行主体、源代码交付、维护期的确定及费用等,以避免后续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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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讲课结束后,大家结合自身办案过程中的经历和心得就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的纠纷处理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计算机软件开发涉及着较多的软件行业的专业知识,想要审核出一份优秀的合同或者处理好一次软件开发纠纷,律师不能局限于法律知识,而应与行业相结合,不断学习该行业的相关知识,做到“法律+行业”,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

 

文/吕越鹏

图/吕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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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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