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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旺:一场没有哀乐的葬礼 ——曹星大律师追悼会纪实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5年4月09日

远方朋友啊,你愉快光芒,

从天空里带来那夜晚的问候。

我衷心爱你,我真诚爱你,

我热烈的追寻你美的光辉。

无论在哪里你温柔光芒,

永远在我面前那金色光芒,

啊~~~ 多么想与你在一起,

像天空的星星闪闪放光明。

——《夜晚的星》

这是一首德国著名音乐家舒曼的合唱作品,作为知名音乐家的曹星律师曾经为之感动而流泪。不曾想到,这优美的旋律竟成曹星律师最后的告别曲,它伴随着曹星律师的灵魂,慢慢地,飘向浩瀚遥远的星空。

(一)

2015年3月25 日中午,我正在为了下午的讲座而备课,忽见一律师微信群连续出现哀悼的字样。我立刻有不祥之感,难道……是曹律师?我赶紧向上翻阅,果然看到曹律师女儿发出的帖子。2015年3月25日11时20分,曹律师与世长辞,享年80岁。虽然,两三天前我知道住院的曹律师病情加重,24号晚还接到本所陪护的邓律师的电话,告知曹律师处于昏迷状态,并且转告了医生“做好最坏打算”的谨慎表态。尽管如此,想想二个月前还在星韵所年终会与我们侃侃而谈,怎么会这么快呢?然而,短短几分钟,哀悼的帖子迅速传遍全国律师界、音乐界。我不得不相信最坏的事实。但是,在去留和路讲课的途中,我还是再次电话核实了消息,随后,通知本所副主任陈小明律师立即联系红旗出版社常务副总徐澜女士,落实讣告内容及发布媒体。

下午4点左右,我结束讲座驾车往回赶,电话不断响起,而且已经有一长串的未接来电与短信,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朋友纷纷来电表达了慰问与悼念,我干脆靠边停车,逐一回复。此时,曹律师的好朋友——《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先生来电核实曹律师的一些信息,并表示当晚要撰写纪念文章——这就是当晚11点许发布并飞速传遍全国的文章——《那个最优雅的律师走了——怀念著名律师曹星先生》。

下午5时许,本所陈律师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以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为发布主体,向社会各界昭告曹星律师逝世的消息,并确定了追悼活动的具体联系人。同时,在报社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讣告全文发给《浙江日报》以及其旗下的《钱江晚报》。

晚上8时许,我与曹律师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并告知次日将前往南通。当晚,杭州市司法局、省市律协和我多次沟通,讨论曹律师的善后事宜。晚上11点,《钱江晚报》胡大可记者来电要我提供有关曹律师的一些信息。12点左右,我将本所林律师赶写的稿子做了修改并告知林律师发到事务所网站,同时,将该稿件发给了胡记者。

(二)

3月26日7时许,天阴沉沉的,如同大家悲痛的心情。我和本所合伙人李鹏胜律师、曾经在医院陪护过曹律师的邓璐璐律师以及实习律师郑玲珠等四人从杭州出发,赶往南通。11时30分,我们顺利抵达曹律师生前居住的“怡安花园”,见到了曹律师的弟弟、从台湾赶来的女儿曹晶晶以及曹律师的其他亲人。一见面,曹律师的家人便向我们介绍曹律师在南通生活以及曹律师临终的点点滴滴。走进曹律师最后生活过的卧室,仿佛时光凝固,一张大床、一张书桌、一个书架静静地留在原地,像是在等待主人的归来。桌上放着一只青瓷小茶壶,壶身与盖子明显不匹配,我立刻想起了今年一月曹律师在星韵年终会上和我说的那段话:清旺,我很喜欢你给我的那个小茶壶,我天天用,盖子不小心摔破了,下次帮我换一个行不?我说好啊,我帮您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此时此景,面对这个小茶壶,一句话说不出。我掏出手机,给这只壶孤单的小壶留了个影。桌上还有一只小小的银灰色收音机,天线已经收起,每天早晨曹律师用他了解外边的世界。他的外甥告诉我,正是一周前的早上,他意外地发现6点半收音机未准时响起,觉得奇怪,于是推门而进,才发现曹律师呼吸异样,后来身为医生的外甥女觉得问题严重,经反复劝说才让曹律师住院治疗。书桌的左侧有过一个书架,放着两排书。自退休后,曹律师搬过几次家,书也越搬越少,从杭州带到南通的都是曹律师精挑细选、最看重的一些书。最上边一排除了《第一步,青年律师启示录》《杨振宁传》以及曹律师自己的《与梦想握手》《曹星律师办案艺术及业务实录》等,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14本事务所期刊《星韵律师》!不知为什么,作为星韵人,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看得出,星韵——曹律师亲自创办的事务所,一定是他心中最珍贵、最牵挂的孩子。

12点10分左右,从杭州赶来南通的徐澜副总以及任旭荣律师也来到曹律师住处。徐澜拿来当天的《钱江晚报》,题为《法庭上,再不闻铿锵激昂的辩护;钢琴前,再不闻指下流淌的琴音》的专题报道占据了整整一版,右下角便是曹律师的讣告。见到这份最早刊登曹律师去世消息的报纸,曹律师的家人有些激动,大家各自收藏了一份。

中饭过后,我们和曹律师家人先确定了碑文内容,由曹律师的弟弟负责办理。其他几位和我们一起前往南通市殡仪馆——天福园,落实追悼会的场地、鲜花等各项细节。

如同人们所想,程式化的殡葬服务没有什么市场化竞争,工作人员按部就班履行着他们的职责,与一生难得一回的逝者家属相比,心情自然天壤之别。我们无意责备这些略显冰冷的程式化行为,但终因彼此的心境大相径庭而发生了沟通障碍,并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我向浙江省律协章会长求援,希望能够帮助协调,让曹律师的“大事”友好而圆满。大约十分钟不到,江苏省律协、南通司法局、律协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完成各方协调沟通,协助我们顺利办妥最重要的几个事项。当天晚上,南通方面连续发来短信,问我有什么需要帮助,并表示将全力配合。虽寥寥数语,却让我感动流泪。

26日晚,我们连夜返回杭州,而就在当天下午,司法局、市律协和星韵所召开了碰头会,就曹律师的追悼会等事宜召开了专门会议,会议决定,由我牵头总协调并主持31号召开的追悼会并立即起草悼词,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声华确定参加追悼会并致悼词。会议还决定司法局人事处、律协秘书处人员随时为本所提供协助。省律协章会长也多次表示,如有需要请及时提出。正是这样强大而有力的组织支援,让我踏实而有信心。

(三)

3月27日(周五),星韵所召开全所会议,明确曹律师追悼会筹备是本所接下来五天时间里最重要的任务。为此,事务所专门成立四个专门工作小组,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并确定29日、30日、31日前往南通的人员名单。

在四个工作小组中,工作量最大的当属联络组。由于曹律师的巨大社会影响力,26号发布讣告后,来自全国各地(包括香港、澳门)唁电、慰问以及表示送花圈和前往参加追悼会的信息铺天而来,为了不遗漏任何一个曹律师生前亲朋好友所表达的悼念之情,本所李鹏胜律师、叶舒律师、郑玲珠实习律师为主的联络组,将所有的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环圈种类、悼念挽联、付款方式、单位发票类型等,均一一记录并与南通的花圈店衔接随时更新、逐一落实,与此同时,又将曹律师家属、省律协、司法局、市律协、以及其他各方接受到的信息一一收集汇总,并统一交由追悼会主持人审核排序。事实上,由于人员的不断增加或变动,需要有相当的耐心与细心。

在这期间,市司法局的叶晓华处长、市律协的倪秘书长、余素珍主任、会员部的叶胜男、省律协办公室的罗庆主任,红旗出版社常务副总徐澜女士,还有特别是值得一提的南通司法局律管处万再兵处长和《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老师等,分别收集了各自领域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与我们联络,确保我们不因信息误差而损害每个朋友的那份宝贵情感。

追悼会主持以及悼词撰写,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可谓一生中最陌生、最谨慎的经历,由于时间紧迫,我在大量查询参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多方请教,并向天福园的司仪咨询,经过27日、28日、29日三天三夜的资料收集与撰写,我负责的悼词终于完成,主持词也完成了基本框架。29日晚,我将悼词交给司法局叶处长审核,主持词也发给叶处长以及曹律师家属,让他们提出修改建议。主持词除了程序安排以及每个环节的衔接过度外,还要斟酌来宾介绍、敬献花圈、发来唁电的单位及个人介绍的人数与分类。由于该部分随时处在变动中,到了31号追悼会现场,仍在修改调整。

(四)

29日,本所林尧律师、施红明实习律师、张理实习律师前往南通,协助29号开始的家属祭奠活动。30日,我和郝雪涛律师、李鹏胜律师、童卫华律师赶赴南通,协助亲属祭奠活动并落实31日举行的面向对社会各界的追悼会各项细节。

到了现场,我看到任旭荣、许戍枫、李红、叶胜男等原星韵所同事也提前抵达南通。由于曹律师在南通的家人人手不够以及守夜人员的辛苦,我所的李鹏胜、童卫华、林尧、施红明、张理等五位男律师,自告奋勇主动承担29日、30日下半夜的守灵任务。我知道,在他们的一生中这是首次,别说守灵,就是走进殡仪馆也是第一次。30日晚,我得知这个消息后,怀着十分感激之情,在微信上发出了这样一段话:“昨天、今天,本所小伙子帮助曹律师家属轮流守灵,而且有后半夜,相信你们一定是一生中第一次。我作为主任,向这几位同事鞠躬!你们非常不容易!相信作为律师界的旗帜——曹大律师一定会保佑你们!再次感谢!”的确,关键时刻伸出援手,这份感动会让人永远铭记。我为这样的星韵人而自豪!

(五)

3月31日上午8时,杭州市司法局与市律协人员、部分原星韵同事以及本所的十多位律师乘坐司法局安排的大巴车前往南通。南通市司法局、律协热情接待了来自杭州法律界的全体人员,同时还接待了来自中华全国律协、江苏省律协以及上海、北京等地的悼念人员。

下午13点过后,悼念人员陆续来到南通市殡仪馆一号厅景福宫。偌大的大厅四周已经摆满了整整四层花圈,正前方一米左右高的显示屏上,曹律师微笑着面对大家,两边投影布幕上正在播放着曹律师生前的演出指挥以及几十年来的照片,乍一看,还真以为是曹律师指挥的大合唱演出呢!曹律师的遗体四周围绕着一层层的红色百合、玫瑰花,靠头部的方向,有一个特别显眼的心状的粉色玫瑰图案,它告诉人们,这是一个别致的告别会,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告别会,这是一个略带浪漫气息的告别会,这是一个淡化伤痛的告别会,这是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告别会。让人不由地想起曹律师的艺术人生,感受到曹律师音乐家律师的气质,领略到曹律师才情四溢且洒脱的风骨。

13时50分,追悼会正式开始。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同行、全国律协民委会的老委员、星韵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同事、音乐界文艺界的老朋友、西子女声合唱团的团员们、人才学院和星光群的弟子与学生们,以及其他来自全国各地的单位代表、曹星律师的亲朋好友,一同回忆了这位全国著名的律师前辈坎坷而辉煌的一生。曹律师最宝贝的女儿曹晶晶作为家属代表讲述了父亲的许多小故事,在场来宾无不被她的故事感动而流泪。

在向曹律师的遗体深深地三鞠躬之后,大家含泪依序向曹律师的遗体告别,此时,音乐响起,不是伤心的葬礼曲,不是悲痛的抽泣声,而是优美、华丽、空灵的女声合唱,一首同为法律音乐人舒曼作曲的《夜晚的星》。这是对唯美浪漫的颂扬,对朋友深情厚谊的眷恋;这是宁静月光下的一份恬静,是对美的无限憧憬,也是对朋友的祝福!这是一场没有哀乐的告别,而是曹律师为我们安排的一场聚会,一场为美而来的聚会。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主任 吴清旺

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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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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