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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四“不”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5年1月27日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林尧

过了十八岁,人生就像被按了快进键。一眨眼,十年过去,我也从一个青葱少年,变成了一个快要奔四的“老”男人。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顿感“中年危机”已向我步步逼近。感觉就像昨天,而事实是,我加入星韵“大家庭”已近两年,并有幸成为吴清旺主任的助理。这两年中,有感慨,有感悟,有感恩。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喜欢泡杯浓茶,端坐在书桌前,反思自己当天做的那些“事”。不觉间已颇为“可观”,今又查之,遂成此文。

“不”要把通过司法考试当作专业学习的“结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现在回想起来,用这两句诗来形容当我得知自己通过司法考试时的心情,是极为恰当的。但很快,进所后,我就被几盆“冷水”泼了个“透心凉”。

师父布置给我的第一份“作业”,是关于“房屋买卖纠纷中关于交房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还是物上请求权”的法律分析。且不论这问题是否有正确答案,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可以说是完全傻了眼,犹如面对一块硬骨头,却不知从何下口。翻法条,逛书店,花了三四天的时间,写了2600多字,算是交了作业。现在再回头看这篇“法律分析”,可以说写得是零散干巴,只有简单的法条堆砌,全然不见“法律分析”的踪影。

正式上班后的第一天,师父又甩给我一叠案卷,让我写“基本案情”,如果时间允许,再写点“法律分析”。接到任务后,我按时间顺序理顺了“基本案情”,又熬夜写了“法律分析”。第二天到办公室,恰好李兴淳老师在,便让她帮我看看,结果是“基本案情”略显凌乱,“法律分析”不够到位。

如此这般,让我认识到,司法考试所考的只是一些“皮毛”。通过司法考试,只是说明你具备了成为一个律师的最低条件,是一场新的“征程”的开端。如果说通过司法考试是脱了一层皮,那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还要脱好几层皮。但它也为你打开了一扇门,让你可以从事一份一辈子都不会厌倦的职业。

“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自小以来,我一直自诩有着“超强”的记忆力。但从事律师职业后,我突然感到了脑子不够用。这是由律师这个职业所决定的。一是法律法规的数量庞大到超出了人类记忆的极限,而且还在不断更新。二是每个案件的持续时间都很长,又需要穿插处理很多不同案件。这两点都不是靠短期记忆能够解决的。

明白了这一点,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你的大脑。用前人的话说,就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既然脑子记不了,那么就用笔记下来。为此,我专门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每天花半个钟头的时间记下当天的工作。就这么记了一个多月,新的问题显而易见——纸质笔记不利于查询。工作日志不是写日记——写完了就结束了——而是必须实时回顾和跟踪的。于是,我断然抛弃了纸质日志,开始用电脑写日志。然而,新的问题很快显现——在流水账中查找某个案件(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样是很不方便。而解决这个问题的灵感来自于“会计”。

目前,我的电脑中有一本按照时间来排的流水账,有一本正在处理的事务(项目)的清单账,还有若干与之对应的事务(项目)进度明细账。再把这几本账在电脑和手机间设置实时同步,便能处理绝大部分需要记忆的问题。

当然,关于记忆的另一方面,便是要养成良好的随身带纸笔、随时记录、及时总结的习惯。现在智能手机功能已相当强大,时间紧的直接录音、拍照,时间不紧的手机直接录入也未尝不可。例如我现在手机里便记录着上次随师父出差时,师父提到的关于案件处理顺序和步骤的要点:1.对案件事实进行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梳理,制作表格;2.所有的证据材料每个字都要仔仔细细看过;3.证据材料复印两份,一份保持原样,一份可以涂改。

“不”要放弃每个学习、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机会

很多律师助理的第一年因为没有拿到执业证,第一年空闲的时间往往比较多。很多律师助理也在各种莫名的压力中把这一年白白浪费了。而我觉得,这一年正是对所有律师来说最宝贵的一年。

2012年年底,刚好师父有个开发商顾问单位要向业主交房,师父便派我去现场协助他们交付,解答业主可能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房屋交付,基本上业主提出的都是些整改意见,真正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并不会太多。但师父常说,研究问题不要仅仅局限与案件本身,如果有时间,可以把相类似的问题做一个汇总,从而当下次碰到类似的问题时,才能游刃有余。因此,我把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法律法规做了一个整理,要来了一份当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我看到合同中提到“四至外半墙”时,我有点疑惑。“四至”可以理解,就是四个方向,“外墙”也好理解,就是建筑物最外面的墙壁,那“外半墙”怎么理解呢?带着这个疑问,我询问了开发商负责销售的宋总。宋总说,外半墙就是最外面的半面墙壁,这个是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听完宋总的解释,我脑中飞快闪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几个字,但更多的是自惭形秽,作为专业律师是万万不能问这种“低级”问题的。

这件事也让我认识到,做律师,光熟悉法条是不够的,还要熟悉法条的内涵和外延,要了解这个法条在实务中将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只有这样,才算是把法条弄懂了。

“不”要忘记你为什么要做律师

其实,想要说的还有很多,如不要忘记总结办案心得,要做到每天工作有小结、每有心得必记录、每逢休息多回顾;如不要把自己当成律师助理,要把师父交给你的事都当成你自己的事来完成;如不要拖拉荒废度日,要修为自己的自制力,空闲时少些娱乐,多看些专业书籍。但我想来,一来篇幅已长,不用再展开,如上总结归纳便好,二来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不要忘记你为什么要做律师。

在我正式进入律师行业前,已经工作了五年。这五年中,看到了很多人选择了加入律师行业,但也有很多人选择了离开律师行业。选择加入的人,多是为了理想;选择离开的人,多是因为现实。

但我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注定要经历坎坷,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说实话,虽然进入律师行业前,曾想过可能会遭遇的困难,但现实总是比想像中更为残酷。这两年中,花在工作上的心思与精力、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可能是工作以来少有的。但这一切都让我成长,让我乐此不疲。

以上,是我近两年律师助理的感悟,皆源于记于工作日志中的件件小事。撰成小文,一是对这两年工作的总结,二也希望能给同行们一点借鉴,少走弯路。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与君共勉。

评论文章: 律师助理四“不”

  1. 陈小雪 [说]:

    感谢分享宝贵的心得,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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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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