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徐建民律师接受《都市快报》采访,点评“死婴”殡仪馆“复活”事件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1月12日: 可怜男婴被父母遗弃在医院

     男婴没有自己的名字,医院病历上是这样描述他的身世:患儿李××之子,男,母孕35+4周早产。

10月28日,他被父母送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事后,主治医师查某向记者介绍称,当时父母送孩子过来时,非常焦急,祈求医院救这个孩子。

可是噩耗不久便传来:男婴被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先天性双侧后鼻孔闭锁、脑白质低密度范围显示稍大。

“患儿存在先天性畸形,治愈性极小。”查某说,入院后,他们对孩子予以抗感染对症支持治疗,并请五官科会诊,建议转外院手术治疗。

最后关头,年轻的父母却决定放弃男婴。11月12日,男婴的父母签字放弃治疗,并委托医院作处理,随后,他们离开了医院。

查某回忆说,他们离开医院后不久,又返回了医院,他们是想来看孩子最后一眼。“看得出来,他们很舍不得,作出这样的决定也很痛苦。”查某称,孩子父母才20多岁,外地人,常年在外地打工。

20日,经历了“生死劫”的男婴又回到了医院,查某与孩子父亲取得了联系。“他们听我说了,很伤心,但是他们还是坚持放弃,让医院自行处理。”

谁也没想到,被父母遗弃只是男婴不幸的开始。

11月18日: 被医生开具死亡证明

男婴被遗弃后,继续留在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的病房,接受治疗与喂养。直到11月18日,这一天,主治医生查某为他开具了死亡证明。

20日下午,查某这样向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回应这份提前写好的死亡证明:18日,男婴病情危重,很快全身青紫,没有了呼吸与心跳。“根据当时医生的诊断,孩子确实没有了生命体征,所以我才出具了死亡证明,让护工送到殡仪馆。”护工盛某也说当时孩子确实“没气了”。

正是这份死亡证明直接将男婴推向了殡仪馆。

20日下午,当记者见到查某时,她头发凌乱,一脸疲惫。这位工作已10年、有着中级职称的“老医生”面对记者的质疑,痛苦地说:“我也是中午才知道孩子活了,这样的情况也是第一次碰到,从来没有遇到过。”

不过,她坦承,现在她十分内疚与自责,是自己的疏忽差点害了孩子一条人命。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院长金玉莲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说,发生这样的事她深感痛心,这不仅是医生缺乏责任心,也是医院管理的不足。

目前,医院已作出决定:对查某进行停职调查,对护工盛某予以开除。

11月19日: 男婴纸盒里独自熬过一天一夜

查某的死亡证明就宣布了男婴生命的终止,躺在医院的他某种意义上讲已是一具尸体。

护工盛某说,一般情况下,宣布死亡后,孩子就会被送到殡仪馆火化。可是,那天他忙,走不开,没有立即送过去。“19日那天,孩子一直放在单独的一间病房里”。

19日一整天,已经被宣布“死亡”的男婴静静地躺在病房里,一直没有人照顾,甚至没有人去看他。

“那一天确实没有对他进行过治疗。”查某说,那一天,也没有任何人去喂养男婴,这意味着那一天男婴没吃没喝,一直在熬着。

“我要是那天去检查一下他,说不定能看到生命迹象。”查某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懊恼不已。

19日下午,盛某决定第二天将男婴送到合肥殡仪馆。那天晚上7点多,他找来了一个纸箱子,把男婴装进去,然后把箱子放在病房里。

就这样,男婴躺在纸盒里,一个人过了一夜。

19日,天气预报显示合肥最低气温只有3℃,谁也不知道躺在纸盒里的男婴这一夜是怎么熬过来的。

11月20日: 殡仪馆传出婴孩哭声

男婴从死到生的转折发生在20日上午。护工盛某回忆说,上午8点,医生查某还未来上班,未经医生再次检查确认的情况下,他扛上已经打包好的3具男婴遗体(注:其中有两个男婴确实死亡),出门打上出租车,直奔合肥市殡仪馆。

在合肥殡仪馆办好手续后,他就返回医院继续工作。然而,没多久,他就接到了殡仪馆的电话。“他们说我送过去的三个孩子还有一个是活的。”盛某说,当时他立即打车赶往殡仪馆,后来发现孩子果然还活着,就跟着120一起把孩子送回医院救治。

合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当天上午在例行检查遗体时发现一个箱子里还有微弱的声音,打开一看,一个瘦弱的男婴尚有呼吸。工作人员立即上报并拨打120、通知安徽省立儿童医院。

【追访院方】

涉事医院院长:痛心愤怒 决不姑息

目前,男婴仍旧躺在安徽省立儿童医院的病房里,查某说孩子现在正在接受治疗,“生命体征明显。”院长金玉莲说,“将尽全力抢救这个孩子。”

20日下午,记者专访了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院长金玉莲,“我中午才知道这事,当时我一下子怔住了,觉得这样怎么可能发生!”金玉莲说,核实后,她不仅为孩子感到痛心,也对当事医生与护工十分愤怒,“我们医院今年救治了这样的弃婴39人,垫付了医疗费超过90万,现在这个事发生了,说这些都没用了。”

当记者向她描述了男婴经历的两天两夜时,已为人母的她眼角流下了泪珠:“太不应该了!我们绝对零容忍,决不姑息!”

【最新进展】

安徽省卫生厅介入调查

21日上午10时,记者获悉,安徽省卫生厅已经开始对“‘死婴’在殡仪馆复活”进行调查。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21日公布调查报告称,患儿当时可能处于一种医学上的“假死”状态,而当值医生、护工工作疏忽,导致患儿被误开出死亡证明、送往殡仪馆。目前医院对患儿积极实施救治,由于其根本性病因难以去除,已邀请国内顶尖医疗专家前来会诊。

据介绍,“假死”又称微弱死亡,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抑制,生命机能极度微弱。“这种现象比较罕见,感受不到呼吸、心跳、脉搏,四肢发凉,像是死了,其实生命活动并没有停止。只是极其微弱的心跳、呼吸等,只能用医疗仪器如脑电图、X光机透视等手段才能检测出来。”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相关负责人反思认为,这起事件暴露出医院管理方面的漏洞:“如果当值医生多观察一段时间,护工送走之前多看一眼,事情可能都不会发生。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患儿正在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由于先天性畸形难以根本消除,仍处于生命危险之中。医院表示已从北京邀请顶尖医疗专家前来会诊,全力进行救治。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律师受邀进行点评:医院在告知父母孩子还有生命特征时,这对夫妇仍拒绝抚养孩子,构成了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行为。孩子病重也好,病危也好,毕竟生命还是存在的,如果父母执意不要孩子,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旦罪名成立,面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

 
星韵简介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业务领域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 Reserved xingyunlawyer.com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6楼
0571-85101888 传真:0571-85774336 E-mail:xyxylaw@163.com.com
浙ICP备110315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