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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中国法律界:知名律所通商与竞天公诚在加拿大被诉,索赔金额可能达几十亿美金
编辑: 陈国江     时间:2013年10月18日

5月31日,包括知名的瑞士信贷证券和美林证券公司在内的11家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通商律师事务所和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疏忽和失职,索赔金额可能高达数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

该项诉讼是近期与丑闻缠身的嘉汉林业公司(Sino-Forest Corporation)有关的多个诉讼中的一个。嘉汉林业公司是一家曾在多伦多交易所交易且价值60亿美元(37亿英镑)的中国林业公司。2011年,嘉汉林业公司因美国空头机构浑水公司(Muddy Water)提起的欺诈指控导致价格暴跌。

承销商自身也在加拿大和美国成为了几宗集团诉讼的被告。最大的一宗是由加拿大律师事务所Siskinds和Koskie Minsky代表怒火中烧的嘉汉林业公司投资者对嘉汉林业公司的前任审计师、顾问和承销商提起的诉讼标的为90亿美元的潜在诉讼。

随之而来,承销商们向中国的两家律所提起诉讼,要求这两家中国律所对承销商在集团诉讼或其他与嘉汉林业有关的诉讼中可能承担的责任负责并赔偿,并要求中国律师事务所赔偿承销商们在诉讼中将被要求判罚的金额。承销商还恳请法院将该诉求作为集团诉讼中的第三方诉求。

问题的根源

承销商的指控源自于2007年和2010年间的7次融资交易(包括债券和股票发行),该7次融资交易共募集了超过20亿美元。在这些发行中,竞天公诚是发行人嘉汉林业的中国法律顾问,通商律师事务所是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

这起诉讼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第一次因如此引人注目的大事件被全球客户追索。

由于诉讼是在加拿大提起的且审讯尚未开始,这个消息尚未在中国广泛传播,但一些本地和国际跨境交易从业者已知晓该消息。据悉,这两名中国被告尚未提交他们的答辩陈述书。

一位表示很难相信两家中国知名律所竟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境的中国资本市场律师做了这样的评价:“这是给所有处理跨境交易的中国律师(尤其是那些侧重资本市场的律师)的一个警钟。我们不会去判断这两家律师是否有错,但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例如,律所需要建立并大力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国律师事务所正在意识到因更多的参与高价值及复杂的交易而增加的专业风险。但只有像这样的事件发生后,人们才会端坐、关注并开始认真的思考。”

中国律所在国内资本市场交易中的任何失误都会受到日益严格的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但即使是最严重的经济处罚,其金额也无法和嘉汉林业案中的索赔金额相比。一位香港资深资本市场律师这样说道:“当律所认为错误发生后它们可以轻易脱身时,将会有更多的错误产生。”

国际律所的资本市场律师也对这次的嘉汉林业案表示震惊。

一位在香港的美国资本市场资深律师这样说道:“这次的案件就某种程度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第一次在资本市场交易中被起诉。全球性的银行起诉自己的法律顾问已是罕见。如果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那么它不会对市场和目前的实务造成多大影响,但如果它发生的更频繁,这将影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报价。他们会因为承担大量的责任而收取更高的费用。这会使中国的收费趋向国际水平,并且会使他们在起草中国法律意见时更加小心和保守。”

另一位国际资本市场律师希望投资银行和外国证券交易所向国际顾问施加更多压力,促使他们更为严格的审阅、检查中国顾问在跨境交易中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

事实上,这两家律所在跨境融资和并购交易方面的资深和主导地位使得这次的案件尤为引人注目。

一家全国性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这样说道:“如果被起诉的律所是不知名的小所,我不会这么吃惊。但这次的事件说明即使是最有经验和声誉的律所仍有可能遇到麻烦,这也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发出了一个警报信号。”

事实上,涉案的两家律所被认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拓者。例如,竞天公诚为许多国有企业办理过开创性的、跨司法区的IPO项目——比如它排除其他竞争对手,成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于1997年7月在香港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双重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该次上市为南方航空募集了近7亿美元(4.4亿英镑)。自那以来,该律所已为约270个IPO及外国交易所挂牌上市项目担任法律顾问。

通商律师事务所也是香港国际投行圈和国际律所最熟悉的中国品牌之一。它已承办过超过250家中国企业在香港股票交易所上市的IPO项目,其中42%(107宗)的项目是作为承销商律师。

一家经常在交易中遇到涉案两家中国律所的大型美国律所的合伙人这样说道:“这两家律所被认为是在跨境资本市场交易方面排名前五的中国律所。”他认为这次的诉讼引起了棘手的声誉问题。

索赔

竞天公诚和通商律师事务所在2009年承办嘉汉林业同时发行3.49亿美元增发新股和4.6亿美元可转换债项目时,他们因在这次高度复杂的交易中的表现受到称赞,甚至在一本香港法律期刊上赢得了“年度交易”的荣誉。然而,他们就这些交易和其他几项融资交易提出的相关法律意见受到了承销商的攻击。

根据起诉书的陈述,承销协议项明示,承销商的义务以竞天公诚的意见是有利的或令人满意的为先决条件。

在竞天公诚的各项法律意见中,竞天公诚认为:嘉汉林业和/或其下属子公司拥有某些中国林地的承包和土地使用权,公司提供的文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尽职调查后,竞天公诚没有理由认为提供的文件存在重大不实或遗漏。

此外,承销商认为,竞天公诚的所有中国法律意见都明示的或暗示的表达了如下意见:招股文件完全概括了嘉汉林业及其子公司为一方的合同和重要合同。竞天公诚从未提醒任何承销商注意发行人招股文件中的任何虚假称述和重大遗漏。

起诉状认为,竞天公诚违反了其对承销商和投资者负有的尽职义务,存在过失或因疏忽做出失实陈述。指控还包括律师有特殊地位能做到却未对嘉汉林业的业务、合同、产品、发行股票、招股文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应当识别却未能识别发行人的虚假称述。

承销商以相似的理由对通商律师事务所提起了控诉。

控诉中提到:“如果承销商知道存在虚假称述,他们会拒绝进一步参与该次发行。”

承销商要求通商律师事务所和竞天公诚对承销商在集团诉讼或其他与嘉汉林业有关的诉讼中可能承担的责任负责并赔偿,并要求两家律所赔偿其在诉讼中支付的费用。

熟悉此事的一名国际律师说道:“鉴于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对嘉汉林业及其前任高管提起的欺诈指控,任何参与嘉汉林业融资的律所、财务顾问和审计师都有理由感到担心。当发生根本性错误时,任何参与公开发行的专业机构将不可避免的被卷入法律诉讼。无论这些专业机构是否承担责任,被卷入其中就是一个大麻烦。”

一些中国律师担忧该次事件会对中国法律行业造成潜在的声誉损害和长期的影响。

一名中国律所合伙人说:“如果承销商胜诉将设立一个法律先例,当与中国有关的资本市场交易出现问题时,更多的银行和中介机构会对中国律所采取类似的行动以保护他们自己、避免责任。这后果对中国法律行业而言是灾难性的。”

对于如此复杂的案件,诉讼程序估计要花很长时间才会结束。但一些中国律师对加拿大判决在中国的可执行性提出了疑问。

一位律师这样说道:“外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很难执行。即使律所被认定为有罪也很难实现损害赔偿金。然而,对这两家律所而言,声誉损失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然而,有些人不那么担忧这两家律所的业务前景。

一位驻香港的美国资本市场律师表示:“这是一个棘手的状况。我可以想象要从现在指控他们的投行那里得到业务有多难,有这种能力的中国律所并不多。必要时客户仍然会聘用这些律所。”

这两家律所的大多数同行认为,很难证明这两家律所存在过失或负有责任。但优秀的中国律所已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来检查和改进他们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一家国有律所的管理合伙人说道:“这将警告所有中国律师,他们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可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职业风险和赔偿客户持续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于没有先例,一些律所从来不太注重确保他们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质量。这也就导致有些律师在不进行实质性尽职调查的情况下,以低廉的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诉讼对整个中国法律界是有益的。”

一些中国的知名律所,如方达、金杜、君合,已有严格的审查和批准法律意见书的程序。一般来说,由三名合伙人组成一个审查委员会,合伙人在出具会给律所带来高风险的法律意见书前,需得到审查委员会的同意。

另一家中国律所的管理合伙人说:“听说这件事后,我们立刻召集了一次内部会议并决定认真改进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我们有一些程序和措施仅留存于纸面而没有付之实施,现在这将会改变。我相信其他律所也正在这么做。”

执业赔偿保险(PII)渴求
中国律所承办的大型复杂的跨境交易越来越多,办理执业赔偿保险(PII)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嘉汉林业事件就是一个例子。

今年早些时候,作为嘉汉林业案集团诉讼的被告之一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与公司的股东达成协议,以支付1.17亿美元达成和解。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和全球有史以来最大之一,由会计师事务所为解决集团诉讼而支付的金额。

很容易推算承销商要支付的赔偿金在一个相同的水平如果不是更高。从理论上讲,在最糟糕的情况下,通商律师事务所和竞天公诚也必须支付同样的赔偿金。在标准保险政策下,每家律所只购买了最多600万人民币(100万美元)的保险。

在中国,每个城市的律师协会负责为其协会下的律师和律所购买执业赔偿保险。律所可以购买额外的保险,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几个律师告诉我们他们愿意购买额外保险,但是在中国提供此类产品的保险公司很少,且相对于律所的收益而言,国际保险费太高。

上海律师协会的一名董事会成员说:“中国律师协会和律所的保险意识很低,嘉汉林业的案例将引发业界重视这个问题。法律行业应与保险行业紧密合作,共同设计出一个适应国际市场的执业赔偿保险新方案。”

嘉汉林业案会加速普通合伙到特殊普通合伙(2008年引入的一个类似于英国律师事务所的结构)的转变。大多数中国大型律所,如大成、中伦和中银采用的是特殊普通合伙。竞天公诚是最新转变模式的律所,转变于9月完成,这将为竞天公诚对抗索赔要求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嘉汉林业的传奇对全球资本市场和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有深渊而深刻的影响。这个影响已传播到国际和中国的专业服务行业。尽管初期的痛苦是可以预料的,长期效应将会帮助改善中国法律行业(全球俱乐部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成员)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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