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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动态 | 吴博士民法典讲座第九十四、九十五场:省乡村振兴远教专家服务团苍南行、平阳行
编辑: 方昱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10月日-14日,我所主任吴清旺律师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的安排,作为省乡村振兴远教专家服务团司法团组成员,赴温州市苍南县、平阳县为当地人民调解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同对象,连续开展了三场法律课,其中两场为“民法典”专题讲座、一场为律师执业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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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南与平阳两次“民法典”专题讲座中,我所主任吴清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通过案例的方式,讲授《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新规则、物业管理新规定、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高空抛物损害责任、遗嘱新规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为全县人民调解员和浙闽边界联调中心福鼎市人民调解员带去了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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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南的律师行业培训会上,吴清旺律师以“关注细节 律师成功的法门”为题,与在座的律师同仁分享了自己三十余年律师生涯中积累的经验与思考,着重强调法律服务过程中细节的重要性。此外,还就同仁们在执业中可能遇到和已经遇到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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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着“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的信念,省乡村振兴远教专家服务团的“苍南行”、“平阳行”的系列培训活动均顺利开展。三场讲座均气氛热烈,吴律师受此感染,亦回以饱满热情,以致咽喉旧疾复发。在日自平阳赶赴湖州的途中,吴律师还一度担心2007年时,因省司法厅安排于台州连讲五场《物权法》导致多日失声的旧事重演。幸而休息得当,日下午顺利完成了省律师协会论坛论文研讨的主持工作。

作者/王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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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首任主任曹星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二届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主任吴清旺律师,法学博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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